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出口商检,详细操作指南!

日期:2020-04-12 / 人气: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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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口罩商检风波我们在上篇文章已经详细讲解过了。这篇文章我们就来详细讲解下口罩商检检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法定商品检验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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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法检就是报关单上面的监管条件是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的时候必须提供商检局的通关单,也就是法定检验货物。如果没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检验货物。报关时候不需要提供通关单。

 

即实施法定检验的货物包括:①法检目录内;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


简单而言,法检商品就要经过你们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后,海关才可以放行。

  

 

法检(商检)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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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当地商检局办理注册,取得注册编码方可以开展报检业务。(现在关检合一了。)

 

2)在商检局领取需要报填的资料,按商检局的要求相应填写。

 

3)提交相应出口商品的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箱单Packing list, 产品测试报告,与国外客户签的外销合同等。

 

4)还需要相应出口商品的外包装生产厂商提供出口包装证(由商检局签发的),如果外包装是纸箱,还需要纸箱的生产商向商检局申请办理《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5)商检局会派专员到工厂进行货物抽检,需与商检局约定好时间。

 

6)都完成通过后,可以获得商检凭条,在报关时就可以获得出口通关单。



















































注册登记流程


   

 

海关总署公告〔 2018 〕28号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工作部署,海关总署对企业报关报检资质进行了优化整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本公告自2018年4月20日起施行。


自2018年4月20日起,

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后

将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


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范围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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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业务如何办理呢?

  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后,将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


(一)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申请


  新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进行报关报检资质备案。

  登录http://www.singlewindow.cn/,点击页面上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完成用户注册手续。

  单一窗口标准版提供两种进入方式

  方式一:通过单一窗口首页“标准应用”菜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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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二:选择企业所在省份,点击“我要办事”菜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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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项目为必填项,企业需特别注意报关单位信息中的“注册海关”栏和企业报检资质信息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栏应选择企业所在地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如该栏选择错误,将影响企业备案办理。


  全部项目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暂存,核对信息填写正确无误后,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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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按照申请经营类别,向海关业务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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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申请分以下几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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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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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书发放


自2018年4月20日起

海关向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企业同时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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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有需要的,可以在业务现场领取,没有领取的,不影响企业办理海关业务。

  注意:2018年4月20日前,原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继续有效。


已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企业处理方式

  已在海关和原检验检疫部门办理了报关和报检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原报关和报检资质继续有效。

  注意:只办理了报关或者报检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企业。


自2018年6月1日起,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补录企业和报关人员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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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的检验标准


 

   中国不同类型的口罩遵循不同的标准,不同口罩适用范围各不相同。中国口罩的几个主要标准为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以下详细介绍各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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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626-2019该标准第一版为1981年发布(GB2626-1981),1992、2006、2019年分别进行过三次更新,2019版改为“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不带“用品”二字。其中GB2626-2019版于2019-12-31发布,2020-07-01实施,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该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2)归口。


相对于2006版,在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时效性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科学进步和产品发展的趋势,在不降低防护能力的前提下调整呼吸阻力指标,完善检测方法,优化半口罩的下方视野,提高产品的舒适性。


该标准过滤元件按过滤性能分为两类(KN和KP),KN类只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包括KN90(≥90%),KN95(≥95%),KN100(≥99.97%)三个级别。KP类适用于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元件,包括KP90(≥90%),KP95(≥95%),KP100(≥99.97%)三个级别。KN和KP后的数字,指过滤效率水平,数字越高过滤效果越好。KN口罩未对合成血液穿透、表面抗湿性进行测试,因此,这类口罩短时间使用可以阻挡病毒,但不能用于接触可能有喷溅患者或长时间接触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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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为民用口罩标准,该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9)归口。


根据过滤效率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对应的过滤效率:盐性介质分别为≥99%、≥95%、≥90%;油性介质分别为≥99%、≥95%、≥80%。口罩的防护效果由高到低分为A、B、C、D级,各级口罩适用的环境空气质量分别为严重污染、严重及以下污染、重度及以下污染、中度及以下污染。


各级口罩在相对应的空气污染环境下应能降低吸入的颗粒物(PM)浓度至≤75μg/m(空气质量指数类别良及以上)。当口罩防护效果级别为A级,过滤效率应达到Ⅱ级及以上;当口罩防护效果级别为B、C、D级,过滤效率应达到Ⅲ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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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0969-2013该标准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行业标准,于2013-10-21发布,2014-10-01实施。普通医用口罩符合此标准,适用于医护人员一般防护,仅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佩戴使用。普通级的医用口罩名称较多,医用护理、一次性医用都属于此类。名称上没有“防护”、“外科”字样的医用口罩,均是普通级别的医用口罩。该级别口罩的核心指标包括细菌过滤效率、通气阻力,不要求对血液具有阻隔作用,也无密合性要求。


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为医用外科口罩的行业标准,于2011-12-31发布,2013-06-01号实施。医用外科口罩行业标准第一版(YY0469-2004)已被2011版所替代。适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佩戴的一次性口罩是手术室等有体液、血液飞溅风险环境常用的医用口罩,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示为医用外科口罩。


该类型口罩的核心指标包括细菌过滤效率、颗粒过滤效率、合成血液穿透阻力、通气阻力,没有像医用防护口罩标准那样对面部密合度提出严格要求,对细菌的过滤效率≥95%,对颗粒的过滤效率有限(≥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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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083-2010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于2010-09-02发布,2011-08-01实施,第一版为GB19083-2003,在全国抗击SARS的大形势下制定,2003年4月29日紧急发布并实施,在SARS前没有医用防护口罩。


该标准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包括各种传染性病毒等。该类型口罩的核心指标包括颗粒过滤效率、合成血液穿透阻力、通气阻力、表面抗湿性、密合性良好、总适合因数(见表 3)。


医用防护口罩与佩戴者面部具有良好的贴合性,依据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医用防护口罩分为1级(≥95%)、2级(≥99%)、3级(≥99.97%)。医用防护口罩规定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95%,符合N95或FFP2及以上等级。

 

  

 我国医用口罩的防护能力由高至低依次是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

  

Ps:  本文由外跨研究中心,外航运综合整理,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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